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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的程序及材料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办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的程序及材料 一、 申请对象 1、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本街道户籍,其独生子 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 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办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的程序及材料 一、 申请对象 1、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本街道户籍,其独生子 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 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凭其子女的《残疾证》 ,给予 3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2、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本街道户籍,其独生子 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发生意外死亡, 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凭其子女的死亡证明,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 受理所需材料 1、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婚姻状况证明;3、身份证明;4、 户籍证明;5、其独生子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发生意外死亡的证 明;6、其独生子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的还需提供 《残疾证》 ;7、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a型血女人的性格 同时提供以上所有的原件和复印(户籍本;首页、本人页、身 份证正、) 。 三、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向本人户籍街道计生窗口领取《独生子女意外或死亡一 次性补助申请审批表》 ,并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受理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根据情况听通知来领取《独生子女意外 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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