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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00.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200.00万股。

      3、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主营业务为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可分空采血系统、实验检测类耗材、体液采集类耗材、医用护理类耗材和药品包装材料等类型,产品广泛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护理、科研检测、药品包装等领域。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已通过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及医用耗材”被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多个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一次性使用无菌扩张器及锐器收集桶产品获得美国FDA 510(k)许可。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获得了境内、外客户的认可,产品覆盖了境内绝大部分省市,并销往洲、亚洲、南美洲、非洲、欧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采购的物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塑料颗粒(聚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等原料)、产品组件(PET试管、丁基胶塞等)以及包装材料(纸箱、标贴等辅料)等。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均由采购部负责集中统一采购。

      为了提升存货管理效率,降低存货仓储成本及产品积压风险,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为: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数量,统计每月客户需求;计划物控部根据客户需求制订相应的生产计划与物料需求计划,在保持原辅材料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编制请购单;采购部复核请购单后进入原辅材料采购阶段;采购的每批物料到场后需依次接受计划物控部的入库检查和品管部的质量检查,检验合格后,由计划物控部将信息录入ERP系统,生成《采购入库单》,并安排该批物料入库。

      公司制定了《原辅材料采购与付款制度》《供方评定及采购控制程序》等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评定。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历史合作情况等因素,由采购部门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授权批准程序确定具体供应商。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建立了稳定的供应体系,与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和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根据生产消耗量和安全库存量决定实际采购量后下采购订单,采购价格参考采购当时的市场价格并经协商后确定,采购款项结算根据框架合同约定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或信用期付款等方式。

      公司生产体系由计划物控部、制造部、采购部和品管部组成,其中,计划物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请购计划;采购部负责物料的采购执行;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的实施和控制;品管部负责产品检验、生产及生产过程中的。公司生产过程严格遵循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中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于国外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外贸部员工接到订单后交由计划物控部组织订单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物料需求并安排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生产并发货。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对于定制类产品,公司根据订单来安排生产;对于常规产品,公司会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并结合历史销售情况设置安全库存,当库存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时进行补货生产。

      凭借多年生产经验积累,公司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增强生产线的自动化生产程度,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公司实验检测类、体液采集类、医用护理类耗材及药品包装材料中的大部分产品除关键工艺外,存在共用生产资源、设备情况,生产线具备较强的柔性生产能力,可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通过及时调整模具和工艺流程,实现不同产品之间的生产转换,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

      公司主营产品为一次性医用耗材,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境内销售分为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境外销售则主要通过OEM/ODM模式开展。境内经销模式即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等终端用户。境内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药品、体外诊断产品等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等终端用户。公司的境外销售按出口方式可分为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间接出口指公司将产品销给国内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出口到国外,间接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直接出口指公司直接报关出口到国外,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

      公司主营业务为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代码:C358)。根据公司主要产品的属性及具体应用领域,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医用耗材行业。

      关于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医疗器械及耗材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医用耗材是医疗器械行业的细分领域,其和人类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医疗器械及耗材产品消费属于刚性需求,经济周期波动对其影响较小。

      医疗器械及耗材行业的消费需求存在一定的区域性,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居民收入和医疗机构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市场主要集中于欧美日发达国家以及经济相对活跃、人口密度高的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则主要集中于、上海、广州、深圳等医疗资源密集的一线城市以及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

      医疗器械及耗材行业不具备突出的季节性特征,但由于国外、国内的圣诞节和春节等假期造成配送不便以及顾客提前备货的情况客观存在,再叠加冬季为疾病高发期,造成行业在生产和发货量上呈现出一定的波动。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拓展产品线的深度和广度,目前已成为国内一次性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中产品种类较齐全、规模较大的企业。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96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88.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8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50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28%。

      截至2020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37,567.83万元,负债总额为16,773.7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0,794.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19%。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本期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具体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之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迈德医用模具有限公司、 Medical Inc.等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执行。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代表人或者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能证明其具有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慧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决议内容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具体负责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公告编号:2021-00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拟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张景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决议内容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公告编号:2021-00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慧勇回避表决,鉴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恒大总资产为2,158.00万元,净资产为781.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676.47万元,净利润为183.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恒大的实际控制人张利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施慧勇的表弟,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五)款之“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关系情形。

      浙江恒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其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浙江恒大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浙江恒大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主要为向浙江恒大销售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试管、吸头等一次性医用耗材等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恒大销售产品时,根据公司的定价机制与其商定销售单价。公司经销商的定价机制为:以基准价为基础,在公司及经销商合理利润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经销商的销售数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提供给终端客户的服务水平以及区域竞争程度等各项加价和降价因素制定出销售价格,实行梯度价格。

      浙江恒大作为公司的经销商已经超过10年,其主要在广东、广西等地区进行销售,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浙江恒大各自运营,关联交易产出的收入、利润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利润的比例较小,不存在互相严重依赖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拱东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4,859,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140,094.3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59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9月10日,公司与中泰证券、中国银行黄岩支行(因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州黄岩北城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故由其上级单位中国银行黄岩支行签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0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20,168.08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889.21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278.87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07.33万元)。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89.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9653号《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公司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定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的1559账户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无节余资金;其他募投项目均未实施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拱东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的,如实反映了拱东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 2020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20,168.08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889.21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278.87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07.33万元);

      注2:“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材产能扩建项目”及“年产6.2亿支真空采血管产能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尚未产生效益;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性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能力、诚信记录、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6,690,540.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00.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200.00万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等的相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李悦是谁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