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晃照片3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9个事项审批权限至各市县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据介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共9个事项审批权限至各市县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事项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