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普通专科学校,是内唯一一所中医药类的公办专科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1.各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中医学基础、中药、语文成绩排序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综合能力+职业潜质)、周公解梦 死人复活英语、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成绩排序后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向我校申请,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注:免试考生也需统一报名,无需缴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报考。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进行处理。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对校园、考试考场、考务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考生、考务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