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多、频次少、周期长等问题,无锡人社不断深入推进“放管服”,实行劳动能力鉴定简易程序,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复杂案件精细办,简单案件快速办,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申请,当场告知申请人鉴定时间、地点以及应携带材料。对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正常程序处理。
(4)医疗检查结束后,从医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医疗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根据伤情提出鉴定意见。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鉴定意见直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制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简易程序医疗检查、技术鉴定的医疗专家除应具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条件外,还应从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三年以上。
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过EMS分别及时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将增加医疗检查和现场鉴定频次,由每月一次调整为日常进行。同时,按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蒋梦婕天天向上条,因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伤职工的护理费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实行简易程序后,大部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周期将大幅压缩,工伤职工将会更快享受伤残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