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7日讯 昨日,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民事(2020)京0114民初8135号。
显示,原告佟伯伦向市昌平区提起诉讼,状告长庚医院其知情权和是否就医及对医疗手段的选择权。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市昌平区于2021年2月9日裁判认定,长庚医院对佟伯伦的诊疗行为存在,与佟伯伦的损害后果存在关系,长庚医院应当承担与其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责任程度为次要。中元节出生的人
同时,被鉴定人伤残等级为八级,市昌平区认定其主张的各项损失共计358838.39元,上述费用中长庚医院应当承担的具体赔偿金额确定为53825.76元。关于佟伯伦主张的损害抚恤金,市昌平区确定该部分费用为4500元,赔偿佟伯伦各项费用共计58325.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