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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中医药高专 致广大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   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的考试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特提醒广大考生: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对校园、考试考场、考务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考生、考务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生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安全距离,全时佩戴口罩,并按照考点,准备需要查验的“健康码”、“健康情况声明书”等材料。

      (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纪律之外的一切行为要自觉抵制、不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对刑法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的考试的,处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设备、扫描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任何书刊、、稿纸、图片、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在答题纸和答题卡上不得留有任何与试题内容无关的标记,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对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机关处理。

      只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按照教育部要求,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均在视频下进行。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做答和交卷。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时钟时间仅供参考。

      (一)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7日-8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12日,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应规划好时间、行程,考试当天要提早出发,切勿迟到。根据教育部相关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做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工作,按照说明,提前熟悉交通线、考场具体及周边。考试期间,关注天气变化,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与饮食卫生,确保人身生命安全。

      每逢考试社会上经常有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包过”“考试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切莫相信,防止陷入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